能脚蹬,也(ye)有机电驱动,看上去又和人力三轮车没有区别。这种被称为“电动助力三轮车”的车型究竟是(shi)非灵(ling)活车还是(shi)灵(ling)活车?究竟能不(bu)能上路行驶?1月(yue)4日(ri),北京公安交管部门给出了详细(xi)的权势巨子解(jie)读。
北京市交管局近期发明,被部分商家宣称为“可合法上路行驶的‘电动助力三轮车’”引发了市民的广泛关注(zhu),目前商家们正通过各种渠道大力宣传,很有马上打开市场的态势。
北京市交管局针对此(ci)种信息,马上做出反应。据北京公安交管局相关负(fu)责人引见,这种所谓“电动助力三轮车”安装有动力驱动装置,根据现行国家标准《电动自行车平安技术(shu)范例》(GB 17761-2018),“电动自行车”应只有两个车轮,不(bu)包含所谓的“电动助力三轮车”。根据相关执法和国家标准规定,所谓“电动助力三轮车”,符合“灵(ling)活车”的界说,按照车型划分应被认定为“三轮摩托车”。
对于这种“电动助力三轮车”能否挂号注(zhu)册,交管部门表示:如果车辆在工信部《道路灵(ling)活车辆生产企(qi)业及产物公告》目次中(zhong),并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,可以注(zhu)册挂号并申领牌照,驾驶人需(xu)根据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范例持驾驶证D本(ben)或F本(ben),按照三轮摩托车通行规则通行;如果车辆不(bu)在《道路灵(ling)活车辆生产企(qi)业及产物公告》目次中(zhong),则属于违规车辆,车辆功能不(bu)符合灵(ling)活车平安技术(shu)标准,交管部门不(bu)予办理注(zhu)册挂号,车辆不(bu)得上路行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