娱乐新闻
汇通信诚融资租赁客户服务电话
2024-01-06 13:19:05
汇通信诚融资租赁客服电话【点击查看】人工客服电话:【点击查看】工作时间是:上午9:00-晚上21:00。处理还款,协商还款,提前还款各方面问题等相关问题

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有限(xian)公司(si) 关于现实控制人及其同等举措人增持公司(si)股分的结果公告,增持设计,陈波,内容

本公司(si)董事会、部分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没有存(cun)正在(zai)任何子虚(xu)纪录、误导性报告大概庞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备(bei)性承担法(fa)律(lu)责任。

紧张内容提示

●增持设计的首要内容:基于对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有限(xian)公司(si)(以(yi)下简称“公司(si)”)长时间(jian)投资价值的承认,以(yi)及对公司(si)未(wei)来进展前景的信心(xin),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(xin),切实保护(hu)中小股东利益(yi),结合对公司(si)股票价值的合理和自力判断,公司(si)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及其同等举措人设计自2023年10月25日起(qi)6个月内,经过上(shang)海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(shi)(包括(kuo)但没有限(xian)于会合竞价交易、大批(pi)交易等)增持公司(si)股分,增持金额没有低于群众币2,500万(wan)元且没有超过5,000万(wan)元,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。

●增持设计的实行情况:截至2024年1月3日,公司(si)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经过上(shang)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(si)股分13,989,400股,增持金额约群众币4,951.18万(wan)元,本次增持设计已实行终了。

1、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

(一)增持主体: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及其同等举措人。

(二(er))增持设计实行前,截至2023年9月30日,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及其同等举措人共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753,547,068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30.95%。其中:北京嘉实龙博(bo)投资管理有限(xian)公司(si)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393,209,043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16.15%;金元荣泰投资管理(宁夏)有限(xian)公司(si)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333,591,237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13.70%;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26,746,788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1.10%。

2、增持设计的首要内容

公司(si)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基于对公司(si)长时间(jian)投资价值的承认,以(yi)及对公司(si)未(wei)来进展前景的信心(xin),同时为了提振投资者信心(xin),切实保护(hu)中小股东利益(yi),结合对公司(si)股票价值的合理和自力判断,设计经过本人及其同等举措人增持本公司(si)股分。增持设计详见本公司(si)于2023年10月25日正在(zai)指(zhi)定媒体披露的《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有限(xian)公司(si)关于现实控制人及其同等举措人增持设计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3-078)。

3、增持设计的实行结果

截至2024年1月3日,公司(si)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经过上(shang)海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公司(si)股分13,989,400股,增持金额约群众币4,951.18万(wan)元,本次增持设计已实行终了。

本次增持设计完成后,截至2024年1月3日,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及其同等举措人共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767,536,468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31.53%。其中:北京嘉实龙博(bo)投资管理有限(xian)公司(si)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393,209,043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16.15%;金元荣泰投资管理(宁夏)有限(xian)公司(si)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333,591,237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13.70%;现实控制人陈波先(xian)生(sheng)持有公司(si)有限(xian)售(shou)条件流通股股分40,736,188股,占公司(si)总(zong)股本的1.67%。

北京市天元状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举动是否符合《证券法(fa)》《上(shang)市公司(si)收购(gou)管理办法(fa)》等有关规定揭橥(zhu)了专(zhuan)项法(fa)律(lu)看法(fa)。

4、备(bei)查文件

北京市天元状师事务所出具(ju)的《北京市天元状师事务所关于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有限(xian)公司(si)现实控制人及其同等举措人增持股分的专(zhuan)项法(fa)律(lu)看法(fa)》。

特此公告。

宁夏嘉泽新动力股分有限(xian)公司(si)

董 事 会

二(er)〇二(er)四年一月五日

本版导读

? ? ? ? ? ? ? ? ?